首先主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随行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4周岁,身体健康,没有犯罪记录,主申请人至少有三年以上经商管理经验,英语雅思分数超过三分以上。申请人需要在不间断投资四年且投资金额达到300万纽币,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同时还要在申请投资四年内之后的三年里每一年都要在新西兰住满44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属于普通投资移民,期间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个项目必须要有三年的管理经验,雅思分数也要满足三分,不管是G类还是A类,办理新西兰移民都会有打分要求,雅思的分数越高,效果就会更好。但需要注意的是满足了金额要求但也无法百分之百的申请成功,且必须要提供资金的来源证明,把它的合法来源解释出来。如果无法达到这个要求,对于申请移民会造成很大的影响。目前新西兰投资移民办理时间不是很快速,需要耐心去等待才行。

源于如此巨大的移民需求,现在国内拥有出入境资质的移民中介机构已经千余家。可以想象,随着改革的深化和个人财富的积累,移民潮还会继续,同时会有越来越多的地区,比如物产丰富的南美和非洲,成为大量华人移民的目的地。
新西兰买房法案于6月19日出炉,新西兰专责委员会公布了《海外投资法修正案》审议报告,对部分外国人在新西兰买房条款做出重大让步和修改!当然,换汤不换药的是,这依然是一部工党政府旨在阻止外国人购买新西兰住房的法律提案。
根据今天发布的审议报告,专责委员会建议:
- 大型住房开发项目,允许预售给外国人,但外国买家比例不能超过60%;在施工完成后,外国人无需立即强制出售,前提是不在购置的单位中居住。
- 大型住房开发项目,如果外国人购买是为了出租或“以租代售”方式出售,在施工完成后,免除立即强制出售的义务。
- 放宽居民限制,允许所有新西兰居民签证的持有者购买土地而无需经过海外投资办公室(OIO)审查,也就是说除永久居民外,常住居民也获得了豁免。
- 买家需证明自己符合新西兰居民标准,否则将被视为外国人。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归属买家而不是律师。
- 允许外国人投资大型酒店业开发项目,只要他们以回购的方式将房间租赁给酒店。
- 外资控股超过25%的本地电信、天然气和电力公司在购买土地上获得豁免,无需经过海外投资办公室审查。
在专责委员会报告最后,国家党和行动党的专责委员会成员还出具了一份少数派报告,称法案尽管做出重大修改,但依然没有改变它是“一个糟糕立法案例”的事实。
“作为反对党……我们反对该法案,理由是这将给新西兰住房建设带来严重负面影响,而现在我们恰恰需要建设住房。它还会妨碍新西兰企业获得外国投资。”
反对党还指责《修正案》修改稿在设置豁免情形上的任意性:比如公用事业单位获得了OIO豁免,为什么养老村的开发商没有?至于禁止外国人在他们通过楼花方式购买的公寓中居住,被猛烈抨击为“无法执行和不可能实现的”。
根据新的《修正案》,外国人在新西兰的公寓开发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预售是新西兰大型公寓项目融资的重要途径,根据最初的立法,外国人在公寓建成后需要立即强制性出售,这被认为会严重打压公寓市场的价格;而外国投资者一旦清楚知道自己无法拥有对公寓建成后的所有权,肯定一开始就不会投资该项目。因此新的《修正案》相当于是保障了外国人未来在新西兰持有公寓资产的权利。
但是用经济学家Shamubeel Eaqub的说法,当前立法很可能是在解决一个根本不存在的问题,即外国人通过从新西兰人手中购买住房抬高了新西兰的房价。他说决定新西兰房价的根本因素是住房供应。但专责委员会主席Michael Wood引用统计局最新数字,称遏制在新西兰买房的外国人的房产所有权是有必要的。他说在奥克兰的房产交易中有7.3%是外国买家,而在中心地区接近19%。
